有没有搞错?她才十六岁耶, 爸妈竟要她嫁给那糟老头以补亏空的公款, 养育之情至此,她决定替自己"赎身", 以二十五天八百万的代价出售, 而"买主"居然是个黑发紫眸的超级大帅哥, 但他花大钱却不"享用"她, 怎符合"公平交易法"? 自己一定得让他觉得"物超所值"才行, 没想到一夜"奋战"竟得来丰硕的"结果", 她有了一对天才双胞胎, 含辛茹苦十三年, 孩子的爹竟出现眼前,哇!他不会是来跟她要"违约金"的吧, 还是要她补尚未履行"义务"的二十四天? 难、难不成是要来"采收"他播下的"种"……
上传于: 2012/1/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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