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沒有搞錯?她才十六歲耶, 爸媽竟要她嫁給那糟老頭以補虧空的公款, 養育之情至此,她決定替自己"贖身", 以二十五天八百萬的代價出售, 而"買主"居然是個黑發紫眸的超級大帥哥, 但他花大錢卻不"享用"她, 怎符合"公平交易法"? 自己一定得讓他覺得"物超所值"才行, 沒想到一夜"奮戰"竟得來豐碩的"結果", 她有了一對天才雙胞胎, 含辛茹苦十三年, 孩子的爹竟出現眼前,哇!他不會是來跟她要"違約金"的吧, 還是要她補尚未履行"義務"的二十四天? 難、難不成是要來"采收"他播下的"種"……
上传于: 2012/1/11
开始阅读
·一
·二
·三
·四
·五
·六
·七
·八
·九
·十
·十一
·十二
·十三
·十四
·十五
·十六
·十七
·十八
·尾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