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:助詞,表示領有、連屬關系。
媚:李漁《閑情偶寄》:“媚態之在人身,猶火之有焰,燈之有光,珠貝金銀之有寶色。女子一有媚態,三四分姿色,可抵過六七分。”
我的朋友們當中,有的愛的是可以和他比肩站立的伴侶,我卻只希望我的女人,一輩子活在樂園里,所有的凄風苦雨,我來替她擋;所有的痛楚磨難,我來替她扛;所有的辛酸苦厄,我來替她嘗。——沈陸嘉